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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农林水产省首次公布调查 外国人农地取得已有2例

外国人农地取得两起,农林水产省首次进行调查并未发现违反日本法律。

日本农业新闻周一报道:据农林水产省的第一次调查结果显示,外资及外国人的农地取得,2017年为2件,上涨至7、2公顷。外资企业出资的农地拥有合格法人(农业生产法人)为7•1公顷,外国个人的继承,增长10倍。

农林水产省通过外国资本收购森林的扩大,在森林中每年都对外国资本的获取面积进行调查,开始进行调查的原因是:担忧“农地收购外国资本也有可能进入”。

调查对象具体有:
(1)外国总店法人(外资)
(2)居住地在海外的外国人
(3)拥有农地所有权资格的外资和外国法人
(4)具有表决权等的法人

对上述在2017年1年中农地取得情况进行了调查。包括外资在内,一般企业的农地取得在农地法中是没有被认可的。调查中以根据《农地法》的许可证等为基础,调查了取得情况,但并没有得到通过外资引起的非法买取农地的案例。
另一方面,在北海道函馆市,在法国有总店的利纳利出资49%的农地所有合格法人取得了7•1公顷的土地。目的是为种植酿造用葡萄,建立了当地农家和法人,并取得了农地。拥有农地所有资格的法人,农业人的出资比率以过半数为条件,得到了农地取得许可。
在爱知县的稻泽市,中国人取得了10亩地。原本是日本人,但是以与中国人结婚为契机,拥有中国籍之后父母继承了财产,所有权也随之得到了土地合法权。在《农地法》中,如果个人获得农地,原则上应在每年从事150天以上的农活。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很难满足这些条件,事实上不太可能满足这个条件而取得土地。

另一方面,如果继承拥有所有权那么必须具备《农地法》的条件才能城北拥有土地的对象。
农林水产省省计划在2018年以及今后也会继续进行同样的调查。

(本报:SASAGI JUNKO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