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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 首届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公告

发布日期: 2018-05-09

以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为纽带,汇聚国内外优秀的创意设计团队及个人,结合内蒙古民族、民俗、历史文化、非物质文化等特色,创作出高质量的、具有内蒙古独特韵味的文化旅游产品,全面提高内蒙古文化旅游创意水准,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文旅创意企业,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,促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。

一、大赛主题: 创意草原 筑梦未来

二、大赛时间

2018年4月11日-5月11日 (Logo征集)

2018年4月11日-7月10日(其他作品征集)

2018年7月11日-8月5日(线上票选、专家评审)

2018年8月10日-8月15日(优秀作品文博会参展)

2018年8月11日(文创大赛颁奖暨签约仪式)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(一)主办单位

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、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

(二)承办单位

中青旅联科(北京)公关顾问有限公司

(三)协办单位

各盟市委、满洲里、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、内蒙古广播电视台、内蒙古日报社、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、内蒙古出版集团、内蒙古电影集团、内蒙古广电网络集团、各大高校团委

  • 知识产权顾问

北京融飞律师事务所(负责本次大赛所有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)

四、作品征集

(一)作品参赛内容分类

文创大赛征集文化旅游形象传播设计类、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类、文化旅游公共空间设计类、特别设计类作品,参赛编号分别为:01、02、03、04。

01:文化旅游形象传播设计类

创作与内蒙古文化旅游形象相关的多媒体及视觉传达设计类作品,向大众传达内蒙古优质的文化旅游资源,展示内蒙古风光壮美辽阔、历史文化悠久、人民热情好客的美好形象。

征集类别:平面(如广告海报、宣传折页、宣传册、漫画、书籍、包装设计等及其他)、视频(如短视频、动漫、网络广告、新媒体广告等及其他)、音频(如歌曲、广播作品等及其他)、数字(如H5、交互Flash、移动APP等及其他)类作品。

02: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类

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、艺术价值与实用功能、创意设计与市场需求相结合,根据内蒙古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进行创意设计。

征集类别:民族工艺品(围绕如蒙古族生活类时尚服装、蒙古族男士帽、民族首饰、工艺雕刻、陶瓷等及其他主题)、文博衍生品(围绕如岩画、碑石、马鞍等及其他主题)、影视剧衍生品(围绕如角色人物、场景、道具、标识等及其他主题)、旅游纪念品(围绕如马、蒙古包、勒勒车等及其他主题)类作品。

03:文化旅游公共空间设计类

以内蒙古“文化”为内核,以“创新”为主线,以“空间”为载体,充分展示内蒙古文化旅游公共空间的创新地域特色。

征集类别: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城市公共文化空间(如图书馆/博物馆/酒吧等及其他)的标识系统、公共设施、装置艺术类作品。

04:特别设计类

征集本次大赛的LOGO标识及奖杯设计作品。

Logo标识作品体现大赛主题和内蒙古地域文化特色,构思精巧,简洁明快,色彩协调,易懂、易记、易识别,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。

奖杯的设计理念要充分考虑大赛主题内涵,充分体现内蒙古地域文化特色,创意新颖、色彩和谐,具有较强的识别性、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。

五、参赛对象及要求

(一)参赛对象

本次大赛采取网络征集方式,凡与设计行业、工艺美术行业或者文创特色产品相关的研发机构、高等院校、品牌企业、设计公司、生产厂商、广告公司以及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认识和业余爱好者,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。鼓励国内自主创新、知名品牌企业参赛,曾经获得其他奖项的作品不受限。

(二)参赛作品要求

1、原创性

所有参赛作品需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,不得剽窃、抄袭他人作品。

2、格式要求

平面作品:版式长宽比不限,20兆以内,精度至少72dpi的ai或psd分层文件;同时提供2兆以内的jpg格式缩略图。若有提供实物,一并提供实物照片。

视频作品: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。

音频作品: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。

注:禁止同一作品重复参赛;凡邮寄实物、模型等作品,作品将会被内蒙古宣传部统一安排收藏、参展,并颁发证书;

(三)作品知识产权说明

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凡主动提交作品者,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,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;

1、原创性声明

参赛者应拥有作品独立、完整的知识产权,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,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或因此引起的主办方法律纠纷,由参赛者承担;参赛作品在参加本次赛事之前参与过其他赛事的,允许参与本次赛事,但参赛者保证其享有其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,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参赛者承担,与赛事承办方、主办方无关;

2、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

参赛者享有参赛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,获奖作品的作者须与主办方签订版权使用协议,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权、发行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汇编权等权利;

3、展示免责条款

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、图案、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参赛主体造成损失的,大赛主办方将协助创作者进行维权;

4、肖像使用

参赛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,必须注明来源,并取得其书面认可,活动及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,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;

5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

六、评审标准

(一)基础得分(85分)

文化内涵(17分):突出地域文化内容和时代特征,呈现内蒙古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时尚元素的有机结合。

主题表现(17分):立意准确鲜明,体现丰富的主题思想和内涵。

创意水平(17分):设计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,体现创意创新,拥有或可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。

艺术表现(17分):造型、色彩等元素舒适、美观、协调,具备较高的艺术性、观赏性、趣味性。

产业价值(17分):贴近生活,贴近市场、适应人性化需求,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。

(二)额外加分(15分)

实物作品(15分):提供实物作品可额外获得15分。

  • 奖项设置

本次大赛针对非学生参赛的企业、机构、团队或个人作品,设置一二三等奖;针对以学生为主体参赛的团队和个人作品,设置新秀创意奖和新秀入围奖;针对所有参赛作品设置网络票选人气奖。同时,针对特别设计类作品,设置最佳创意奖和入围奖。大赛总奖金额共计110万。

【文化旅游形象传播设计类】(28万)

一等奖:1名,奖金4万元+奖杯+证书

二等奖:5名,奖金3万元+奖杯+证书

三等奖:10名,奖金3000元+奖杯+证书

新秀创意奖:1名,奖金1万元+奖杯+证书

新秀入围奖:20名,2000元奖金+证书

人气奖:10名,1000元奖金

【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类】(43万)

一等奖:1名,奖金6万元+奖杯+证书

二等奖:5名,奖金4万元+奖杯+证书

三等奖:10名,奖金1万元+奖杯+证书

新秀创意奖:1名,奖金2万元+奖杯+证书

新秀入围奖:20名,2000元奖金+证书

人气奖:10名,1000元奖金

【文化旅游公共空间设计类】(29万)

一等奖:1名,奖金4万元+奖杯+证书

二等奖:5名,奖金3万元+奖杯+证书

三等奖:10名,奖金4000元+奖杯+证书

新秀创意奖:1名,奖金1万元+奖杯+证书

新秀入围奖:20名,2000元奖金+证书

人气奖:10名,1000元奖金

【特别设计类】(10万)

LOGO征集-最佳创意奖:1名,奖金2万元+证书

LOGO征集-入围奖:5名,奖金6000元+证书

奖杯征集-最佳创意奖:1名,奖金2万元+证书

奖杯征集-入围奖:5名,奖金6000元+证书

八、报名方式

(一)作品邮寄

参赛者将作品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,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规定对作品进行筛查,实物作品请于7月10日之前寄送到指定地点,具体邮寄信息如下。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2层1201

电话:15801131098 王女士(收)

(二)作品提交

参赛作品文件请以.RAR 压缩包格式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官方大赛指定邮箱(nmgwcds@126.com);

压缩包应包含“参赛作品 + 报名表”两类文件(若为学生参赛,则需同时附上学生证扫描件。);

压缩包命名格式为:作者姓名+手机+作品参赛内容分类编号+作品名称。
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8EO1idEmFD54yKbbtjowUA(点击此链接下载大赛报名表及素材包,或可参照如下表格填写报名表)
大赛联系人:王女士 15801131098

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