お知らせ

关于提醒经有关国家中转赴华乘客根据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的通知

一、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正根据相关公告要求,对在日本实施核酸检测措施进行积极评估。待条件具备时将适时对外公布具体实施办法,敬请留意使领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。自日本搭乘直飞航班赴华,或经未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中转赴华的中、外籍乘客无需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。

二、自日本出发,经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(相关国家列表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)中转,搭乘航班赴华的中、外籍乘客,须预先在日本完成核酸检测,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“HS”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登机。航空公司在乘客中转登机前进行查验。需要强调的是,拟赴上述国家中转的乘客,请务必按要求预先申领上述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,并确保在中转时有效,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,造成滞留、遣返等后果。

  (一)检测时间和检测机构

核酸检测应于乘客中转登机前5天内完成(以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准)。目前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暂无指定检测机构,乘客可参考日本政府公布的检测机构名单或咨询居住地的相关机构。

(二)中国公民申领健康码办法

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航班起飞24小时之前,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,通过入口B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请按领区勾选相应的检测机构)。经中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,当事人可获得带“HS”标识的绿色健康码。请务必事先查看小程序中的“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”。请注意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,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。

(三)外国公民健康状况声明书办理办法

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航班起飞24小时之前将有效护照资料页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(式样见附件)的扫描件,发送至中国使领馆以下指定电子邮箱(请按检测机构所在地发送给相应使领馆)。中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,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,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。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,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。

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电子邮箱地址:

1、驻日本大使馆:japan12308@163.com

2、驻大阪总领馆:chinaconsul_osa_jp@mfa.gov.cn

3、驻福冈总领馆:chinafukuoka2016@gmail.com

4、驻札幌总领馆:sapporoconsulate@gmail.com

5、驻长崎总领馆:consulate_nagasaki@mfa.gov.cn

6、驻名古屋总领馆:consulate_nagoya@mfa.gov.cn

7、驻新潟总领馆:chinaconsul_nii_jp@mfa.gov.cn

  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领区范围

  使领馆名称

  领区范围

  驻日本大使馆

  东京、神奈川、千叶、埼玉、长野、静冈、群马、枥木、山梨、茨城

  驻大阪总领事馆

  大阪、京都、兵库、奈良、和歌山、滋贺、爱媛、高知、德岛、香川、广岛、冈山、鸟取、岛根

  驻札幌总领事馆

  北海道、青森、秋田、岩手

  驻福冈总领事馆

  福冈、佐贺、大分、熊本、

  鹿儿岛、宫崎、冲绳、山口

  驻长崎总领事馆

  长崎

  驻名古屋总领事馆

  爱知、岐阜、福井、富山、

  石川、三重

  驻新潟总领事馆

  新潟、山形、宫城、福岛

附件: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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